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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中國維權人士唐荊陵獲刑5年

刊登於 2016-01-29

中國維權人士唐荊陵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囚5年。 唐荊陵Twitter圖片
中國維權人士唐荊陵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囚5年。

中國維權人士唐荊陵及其兩名好友袁新亭(本名袁朝陽)和王清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於1月29日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唐荊陵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袁新亭、王清營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及2年半。

據 BBC 中文網報導,唐荊陵妻子汪艷芳對判決結果表示憤慨和傷心,但將不會進行上訴,因為唐荊陵認為這是「非法審判」,提出上訴「沒有意義」。她希望媒體和各地人士更多關注該案及唐荊陵等人在獄中的狀況;她同時透露,袁新亭和王清營的親屬及律師目前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汪艷芳還透露,唐荊陵等人被判刑是由於傳播了美國政治和社會學學者吉恩•夏普(Gene Sharp)的5本關於「非暴力不合作」理念的書籍,法庭認為書中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內容,並認為他們將書籍傳播給在中國犯有「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人。

(法院)説那5本書裏面有涉及到中國,而且書中有反對社會主義,反對共產黨,他們以這個來舉證唐荊陵、袁新亭和王清營他們三人。

唐荊陵妻子汪艷芳

現年44歲的唐荊陵早年從事化工技術工作,於1999年取得律師執照後成為一名執業律師。2005年8月,他在廣東華之傑律師事務所任職時,代理了著名的「太石村罷免」一案,該所迫於壓力於11月將唐荊陵解職。同年年底,該案所有被拘押人員均被釋放,但唐荊陵的律師執業證也從此被吊銷。

2006年起,唐荊陵發起或參與了多個推動中國民主化的社會活動,包括倡導「非暴力公民不合作」理念、宣傳選舉的價值、推動提高勞工待遇、幫助假疫苗受害家庭爭取權益等。2011年2月,唐荊陵因在中國傳播中東地區的「茉莉花革命」,被指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在被拘押了6個月後獲釋。

2014年5月,廣州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唐荊陵刑事拘留,曾與唐荊陵一起參與多次維權活動的王清營和袁新亭也於同日被抓;一個月後,三人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正式批准逮捕。三人都是《零八憲章》的簽署人,《零八憲章》提出司法獨立和言論自由等主張來推進中國民主化。

2015年6月,該案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唐荊陵的辯護律師劉正清在庭審時要求法官表明自己的政治身份,他提出由於當事人被指控的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如果法官是中共黨員則存在角色衝突,應退席迴避。該要求被法官拒絕後,唐荊陵等三人當庭解除了幾名辯護律師的資格,導致庭審中止。

同年7月,此案再度開庭,在兩天庭審後並未當庭宣判,直到今年1月29日廣州中院才作出判決。

汪艷芳曾公布唐荊陵在看守所內寫的「自我辯護和最後陳述」,全文長達1.4萬字,從事實和法理兩部分為自己辯護。然而據律師劉正清透露,這份自辯書未獲法院採納。

此外,另一名曾參與太石村罷免事件及許多公民運動的維權人士郭飛雄(本名楊茂東)一案也於近日二審宣判,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維持原判,他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等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該案於2014年11月開庭時,郭飛雄曾表示:「為制衡強權者,為推動憲政民主事業而行動,而承擔行動的代價,乃是我作為有近三十年鬥爭經歷的民主老戰士的本分」。近期,他在獄中輾轉傳出的長達3.4萬字自辯詞也公之於眾

303
《零八憲章》的首批簽署者為303人。截至2013年12月,簽署者累計達13000餘人。

聲音

專制若不是有罪的,自由就斷不是無罪的。

唐荊陵

你們僅僅根據我1月7日在南方報業大門外發表演講一事,把我刑拘、逮捕、關押15個月之久。你們用盡一切手段,挖地三尺,也沒有找到一點可以確認我擾亂秩序的法律證據。

郭飛雄

零八憲章

《零八憲章》是發布於2008年12月10日的一份宣言,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發表60周年,由張祖樺教授起草、劉曉波等人修改,並由303位各界人士首批簽署;內容除了提出促進中國民主化進程、改善人權狀況外,更提出以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來解決兩岸問題及各民族問題。劉曉波因參與起草《零八憲章》於2008年再次被捕,2009年12月25日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2010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香港電台南華早報中國人權組織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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