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球發生多起嚴重暴力事件,包括《查理週刊》遇襲;美國警察槍殺黑人,並爆發多起大規模槍擊案;IS(伊斯蘭國)和塔利班、博科聖地在中東製造密集的自殺式襲擊,還將恐怖暴力延伸到巴黎;敘利亞和伊拉克的戰場硝煙不斷;非洲小國布隆迪更有可能重演21年前的盧旺達大屠殺。
暴力的來源究竟是什麼呢?施暴者是抱着何種心態,才去行使暴力的?
一本近日出版的書籍可能為世界提供了答案:世界上絕大多數的暴力都來源於道德。書中所指的道德,是指施暴者自認為做了正確的事而行使暴力,也就是說,他們自認為自己做的事是道德的。
世界上絕大多數的暴力都是受道德動機驅使的。
這本書名為《道德的暴力:為創建、維持、結束和尊重社會關係而殺傷》(Virtuous Violence: Hurting and Killing to Create, Sustain, End, and Honor Social Relationships),作者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人類學教授費斯克(Alan Page Fiske)與美國西北大學凱洛格管理學院博士後萊爾(Tage Shakti Rai),由英國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
兩人在書中指出,人們通常都斥責暴力行為是不道德的,但其實施暴者和其他人對道德的定義和觀感是不同的。也就是說,施暴者認為暴力是正確的、合理的。兩位作者對大量的暴力行為進行了研究,與上千名暴力罪犯進行訪談,分析了從家庭暴力、殺人、種族屠殺到戰爭的不同階段的暴力行為。他們還從文學作品中引述案例,例如古希臘詩人荷馬的《伊里亞德》(The Iliad)和馬克·吐温的《頑童歷險記》(Huckleberry Finn)。
研究發現,當一個人用暴力手段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時候,他的動機往往可以分為幾種:他想要報復某種他覺得錯誤的行為;他想要給某人一點教訓,讓他們學懂規矩;他想要彌補一段看起來無法用任何其他方式彌補的關係。不論出於以上哪種動機,施暴者在行使暴力時都是受到一種道德驅使,這種驅使令他感到自己應該使用暴力,甚至非使用暴力不可。
最常見的案例是體罰兒童,研究者萊爾發現幾十年前的家長更傾向於接受體罰兒童,因為他們認為打孩子是正確的,對孩子的未來發展有好處。一些虐待配偶的家庭暴力者,也是打從心裏覺得自己有權利,甚至有義務去虐打妻子,他們覺得這樣才能使妻子服從,從而繼續維持這段婚姻關係。
此外,研究還發現這種邏輯同樣適用於不同歷史時期、不同文化的暴力事件,例如中東一些國家會判處通姦者石刑,就是因為覺得通姦者是錯的,需要受到教訓和報復;又如日本武士會為了免於道德責難,而切腹自殺。
萊爾還在評論中指出,IS 和空襲他們的美軍也都適用於這種暴力邏輯。也就是說,IS 成員相信他們所行使的「聖戰」是正義的使命;而美國空軍也認為,以一些無辜平民在轟炸中身亡,來換取對恐怖主義的嚴厲打擊,是道德的事。
不過,萊爾認為,施暴者相信自己是道德的,並不代表他施暴時就能獲得快樂,許多人行使暴力的時候,自己內心也是痛苦的。此外,兩位研究者也承認精神變態的施暴者不適用於這種道德來源的邏輯。
關於暴力動機的研究並不少見。2014年,瑞典一群神經科學家曾檢測暴力罪犯的基因,聲稱攜帶天生「暴力基因」的人更傾向於施暴。但學界對這一「暴力出身論」態度相當謹慎,對該研究樣本數量和研究方法的質疑層出不窮。
而與此次研究有些類似的,是2011年哈佛大學著名心理學家 Steven Pinker 對人類「心魔」的分析。Pinker 在他的《人性中的善良天使:暴力為什麼會減少(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 Why Violence Has Declined)》一書中,將人類暴力的動機分為利用、統治、復仇、意識形態,將以下暴力行為都一一對號入座:掠奪、強姦、種族屠殺、謀殺、奪權、法西斯主義、納粹主義和好戰的宗教派別。
在萊爾和費斯克看來,解釋暴力、找出暴力的來源是消除暴力的前提。基於道德來源這一論述,兩人提出了預防和打擊暴力行為的新思路:「你需要做的就是讓施暴者相信他們的所作所為是錯誤的。」不過,兩人也認為不能僅從改變人的道德觀入手,改善社會不公、減少社會動盪才是減少暴力的長遠之計。
來源:UCLA Newsroom、Quartz、科學之家、澎湃、果殼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