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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花炮廠爆炸造成至少3人死亡,煙花爆竹該不該禁?

刊登於 2016-01-20

1月20日凌晨,江西上饒市廣豐區一家生產煙花爆竹的花炮廠發生爆燃事故。微博視頻截圖
1月20日凌晨,江西上饒市廣豐區一家生產煙花爆竹的花炮廠發生爆燃事故。

1月20日凌晨0時30分,江西上饒市廣豐區一家生產煙花爆竹的花炮廠發生爆燃事故。江西日報旗下的中國江西網報導稱,截至20日中午11時30分,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53人受傷,且有1人失聯,周邊1000多位居民被緊急疏散。

廣豐區委宣傳部通報指,傷亡人員和失聯人員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事故原因也在調查中,而事故發生企業負責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通報稱,事故發生地廣豐區洋口鎮共有32家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均獲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事故現場附近居民上傳的視頻顯示,爆炸現場聲響巨大、火光四射且持續不斷。官方通報則表示,截至當日上午8時,現場仍有零星的煙花炮竹在燃爆。

新京報引述現場救援人員稱,20日上午10時30分,火勢已經基本控制住,正在進行危險排查。一名救援人員稱,「花炮廠爆炸引起了旁邊3家左右廠內煙花爆炸,靠的比較近的房屋基本報廢,遠一點房屋主要是玻璃、門受到輕微損傷。」

雖然爆炸地點距離居民區較遠,但受其形成的衝擊波影響,周邊一些民房門窗仍嚴重受損。另有多名網友表示,事故發生時上饒全市均有震感,並對官方發布的傷亡數字表示質疑。

當地警方則表示,將全力追查「在微信、微博等散布謠言、誇大事實、製造恐慌」的網民,並對其進行依法嚴處。自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的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被處以7年有期徒刑。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和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對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

中國國務院於2006年頒布實施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本次爆燃事故也再次引起輿論關於是否應該全面禁止煙花爆竹的爭議。自上世紀90年代起,基於安全理由,全中國範圍內就此有過激烈爭論。一些地方政府先後推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但在民間引來許多反對的聲音,有人認為沒有鞭炮聲的春節氣氛全無,因此多地又由「禁放」改為「限放」。

中國國務院也於2006年頒布施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預防爆炸事故發生」。但此後因煙花爆竹生產及燃放而導致的火災事故仍然層出不窮。最近一起發生在今年1月14日,河南開封市通許縣一個煙花爆竹加工點發生爆炸,造成10人死亡;公眾較為熟知的則是2009年元宵節當晚,中央電視台新主樓(俗稱「大褲衩」)北配樓因違規燃放煙花而導致火災,事故造成1名消防員殉職。

除了安全問題外,中國近年來出現的嚴重空氣污染也讓「禁放派」的理由更加充分。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工程師孫瑞雯表示,從近幾年北京市的空氣質量監測數據來看,幾乎每年的除夕和元宵節夜間都會出現明顯的污染濃度高峰。煙花爆竹的集中燃放導致短時的顆粒物濃度迅速增長,而顆粒物中的強酸性物質長期懸浮在空氣中,造成大氣能見度降低,並嚴重損害人體的呼吸系統。

去年3月新修訂的《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也規定,在空氣重污染紅色及橙色預警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然而由於民間仍然存在的強烈反對聲音,關於煙花爆竹的禁令在許多地方轉為宣導性「倡議」。1月19日,西安市治污減霾辦公室聯合該市環保局、文明辦、民政局、公安局、安監局、城管局、教育局、供銷聯社8部門共同發起「為了我們共同的藍天,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活動,呼籲市民在即將到來的春節、元宵節期間及今後的節日、喜慶活動中不燃放煙花爆竹,「做文明市民」。

59
中國國家安監總局曾通報稱,去年前9個月,全國共發生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事故24起、死亡59人。

聲音

昨天本來九點多就睡了,誰知道睡到十二點多突然被窗戶強烈的震動給震醒了,我還以為地震了,嚇得我趕緊出來看,全村的人都出來了。

微博網友@神之聖歡

燃放煙花爆竹除了會造成噪音污染,增加環衞工人的工作量外,還會釋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種金屬、非金屬氧化物,並產生大量的煙塵顆粒,造成區域大氣污染。

西安市環保局大氣污染控制處處長李君亭介紹,

在社會主流仍認可該習俗的情況下,反對者訴諸個人權利或權力干預與引導都很難得志。社會習俗的本質在於長時間演化之後的穩定性與強制性,反對者不可能自外於這種強制性。如果將來越來越多人真覺得過年放鞭炮很 low 很沒有品位,那不待權力干預與引導,該習俗也會慢慢消失。

《南方周末》評論

華人社會煙花爆竹管理

在20世紀末,中國部分城市曾經禁止燃放爆竹,但並沒有得到徹底的施行;近年來才有條件的允許燃放煙花爆竹。香港政府則於六七暴動過後立例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但每逢傳統節慶,特別是春節期間,新界西尤其是鄉郊地區依然有不少人燃放。但在l998年立法,任何人不可或擁有煙花及爆竹。在東南亞華人地區,有部分國家明文禁止煙花爆竹,但同樣只是形式。爆竹現在依然是華人地區過年時常見的東西,在深夜也不會停止的燃放鞭炮,造成的吵雜噪音要高價高等級的隔音門窗才能大幅降低,讓老人、小孩及寵物不勝其擾;因為總是有人購買劣質品、又不注意燃放方法,也常會有門窗玻璃等物品被炸破,引發火災,燃放者或路人被炸傷等情況。台灣在近年來雖然也出現禁止於深夜或是在都會區中燃放鞭炮的法令,但各地在不允許施放的時段、場合燃放炮竹的情形還是相當普遍。此外,台灣地區性選舉的候選人(尤其在台北市以外),仍普遍會在競選期間施放爆竹造勢。(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新京報新華社中國江西網西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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