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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1月24日凌晨2點左右發布新聞稿,稱23日下午,香港銅鑼灣書店失蹤負責人李波已與其妻子在內地一間賓館見面。警方稱,李波妻子表示,李波現時是以證人身分協助調查,並指他身體健康,精神良好。
會面後,李波將一封「致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的信件交予李太,代為轉交香港警方,信件內容跟之前的信件大致相若。
香港警方並非首次在夜深就李波事件發出新聞稿。1月18日晚上11時多,警方發稿指在當日傍晚,收到廣東省公安廳的覆函,表示「經了解,李波現在內地」。警方發稿時間,與收到覆函的時間相距五、六個小時之多。
1月19日更新:失蹤19天後,廣東公安稱李波身在內地
1月18日晚,在香港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李波失蹤19天後,廣東省公安廳警務聯絡科終於回覆香港警方的查詢,稱「經了解,李波現在內地」,並附上一份李波本人致港府有關部門的信件,內容與他在1月17日寫給妻子的信件相若。
香港警方當晚已去函廣東省公安廳警務聯絡科,要求安排與李波會面,並進一步了解事件的情況。
經了解,李波現在內地。
根據相關規定,香港居民如在內地被拘留,內地相關部門須在14天內通知香港警方,但李波已經「失蹤」19天。面對兩地協調機制失靈的質疑,香港特首梁振英19日回應稱「在通報機制下,過去有不少不同性質案件的回覆時間較這次更長」,他又表示自己與港府都十分關注事件,會繼續跟進。
除回覆時間過長引發社會疑慮外,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還指出,廣東省公安廳以「經了解」三個字做「擠牙膏式交代」,並沒有按照溝通機制的要求通報李波「被誰拘捕」以及「在哪拘捕」,顯示有關的通報機制已經「完全崩潰」。此外,他還分析指,內地方面在警方協作機制下回應,說明李波已不是單純協助調查,而是「失去自由、正在拘捕狀態」。
廣東省公安廳一併交給香港警方的李波親筆信,內容與其失蹤以來給妻子的第三封「家書」相似。李波在信中抱怨被另一名失蹤的銅鑼灣書店老闆桂民海(新華社報導中稱「桂敏海」)連累,稱桂民海「歷史很複雜,他曾經在內地酒後駕駛撞死了人,不承擔責任潛逃海外,他還有着很多我不知道的一面」、「在品德上是個極其要不得的人」,並表示「有人以我入境的方式為藉口,大肆攻擊一國兩制」、「會保留對那些不負責的傳媒和個人起訴的權利」。
時事評論員程翔表示,這封家書應該是親筆所寫,但問題焦點在於「李波在什麼情況下寫的」,他質疑李波在目前的環境下發放的信件或短片,都經過嚴格審核、排演及斟酌;相關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亦撰文例舉薄熙來、維權律師滕彪、《零八憲章》簽署人華澤、維權律師浦志強、高瑜的經歷為例,指「在公安、國安、國保和央視的鐵蹄下」,「區區草民級的政治犯」會「被迫報平安」和「被迫違心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