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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國證監會同意,中國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決定於1月8日起暫停實施指數熔斷機制。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當晚表示,熔斷機制不是市場大跌的主因,但從近幾次實際熔斷情況來看,並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而熔斷機制有一定的「磁吸效應」,因而起到了助跌的效果。證監會在權衡利弊後,認為目前負面影響大於正面效應,因此決定暫停熔斷機制。
他還表示,引入熔斷機制是在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發生以後,應各有關方面的呼籲開始啟動的,目的主要是為市場提供「冷靜期」,避免或減少大幅波動情況下的匆忙決策,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但這項制度中國市場並沒有經驗,適應需要一個過程,證監會下一步將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完善相關機制。
1月7日較早報導:中國A股四天內兩次觸發熔斷致停盤 全天交易時間僅15分鐘
中國A股熔斷機制推行以來,已在4天內4次觸發熔斷,其中2次熔斷致停盤。1月7日,滬深股市開盤僅13分鐘,滬深300指數就跌破5%觸發熔斷,暫停交易15分鐘;9點57分重啟交易後,滬深300迅速跌破7%,熔斷至收盤,整日累積交易時間僅約15分鐘。受滬深股市影響,香港恆生指數收盤時也下跌達647.47點。
中國監管部門從1月4日起推行指數熔斷機制,以滬深300指數為基準,設置5%、7%兩檔熔斷閾值,且漲跌都將觸發熔斷:觸發5%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15分鐘;尾盤15分鐘觸發5%熔斷閾值及全天任何時段觸發7%熔斷閾值,均暫停交易至收市。1月4日熔斷機制推出首日,A股也曾兩度觸發熔斷,並於下午1時33分收市。
此前有分析指,1月4日A股大跌可能由於大股東減持禁令將在1月8日到期,市場擔心將出現上萬億元的股份拋售。不過就在1月7日上午,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新規,根據規定,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且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需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
引入指數熔斷機制是一項全新的制度,在我國還沒有經驗,市場對新的規則有一個逐步調整適應的過程。從境外經驗看,熔斷機制的完善不是一步到位的,也沒有統一的做法,需要在實踐中逐步探索、積累經驗、動態調整。
申銀萬國證券的資深分析師錢啟敏認為,中國股市近日接連暴跌主要由於市場預計人民幣將進一步貶值。1月6日,在岸人民幣兑美元匯率跌破6.56,離岸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跌至6.72,不僅創下離岸市場啟動以來的最低匯率,離岸與在岸人民幣匯差也達到破紀錄的1600點,反映出市場對人民幣進一步貶值的預期。
也有分析認為,目前熔斷機制閾值設置太低,不僅不能防範極端情況,反而可能因為投資者懼怕暫停交易導致流動性缺失,引發「磁吸效應」。當股票價格接近熔斷閾值時,熔斷閾值會像磁鐵一樣將價格加速吸向熔斷閾值。分析指出,2015年滬深300指數波動超過5%就有25次,超過7%有11次,5%、7%兩檔熔斷閾值本就不屬極端情況。
此外,在美國、日本、法國等實施熔斷機制的市場,股票均可日內迴轉交易;而中國股市從1995年實行T+1制度(即當日買進的股票,必須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在市場出現極端波動的情況下,投資者無法通過積極的交易策略化解風險,更易引發市場恐慌。
熔斷機制起源於美國,1987年10月19日全球股市暴跌,道瓊斯指數下跌22.61%。次年10月29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和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紐交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引入熔斷機制。根據美國現有規則,熔斷分為三級,當指數較前一日收盤點位下跌7%、13%時,交易將暫停15分鐘;指數較前一天收盤點位下跌20%時,當天交易停止。
熔斷機制的本意是讓投資者充分消化市場信息,避免市場價格出現極端變化。不過,在投資者結構不合理、投資理性度不夠的中國市場,這一機制的效果卻見仁見智。國泰君安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林採宜表示,熔斷機制究竟是減緩還是加劇了市場波動,在海外仍有爭議。有評論認為,該機制有利於傳遞市場信息,降低信息的不對稱性,但不合適用於市場「剎車」。而目前中國股市已實施漲跌停板錯失,過多幹預交易反而會影響市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