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2月27日在北京閉幕的第十二屆中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反恐怖主義法》(下稱《反恐法》),這一備受爭議的法律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人大常委會同時審議通過了中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及《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此外,《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的修正案也得以表決通過。
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
中國《反恐法》於2014年便公布草案,由於要求在中國設置服務器和擁有用戶信息的公司必須交出信息、屏蔽「恐怖主義」相關內容等,該法在國際社會引起巨大爭議,受到美國等國家、人權組織、商界組織等的批評。不少批評認為,該法律使用了寬泛的恐怖主義定義,讓政府擁有更多的審查權力,以及獲取敏感商業信息的可能。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 Gabrielle Price 本月22日曾表示,中國《反恐法》將限制美國在華貿易和投資,並認為這部「涉及範圍廣泛、規定措辭含糊」的法律在應對恐怖主義威脅上「弊大於利」,它將使得「中國境內的言論、結社、集會和宗教自由受到更多限制」。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則在23日的記者會上回應稱,在制訂《反恐法》期間,中國「參照了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的法律」。他援引的美國《通信協助執法法》(Communications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Act)於1994年通過,該法案要求電信運營商允許執法部門依照法庭指令等法律授權進行電子監聽。洪磊稱,《反恐法》「不會侵犯企業產權或者公民網絡言論自由」,並希望美方尊重中方的正常立法活動,「不要搞雙重標準」。
《反恐法》的正式出台距離法國巴黎連環恐怖襲擊發生不到兩月。中國外交部長王毅當時在土耳其出席二十國集團(G20)峰會提出,中國在新疆的行動應成為「國際反恐行動中重要的一部分」。
與此同時,法國新聞雜誌《新觀察家》(l’Obs)駐北京記者郭玉(Ursula Gauthier)因其在巴黎恐襲後撰寫的一篇報導而將於近期被迫離開中國。郭玉於11月發表文章指,中國對法國表示團結的背後更多的是為其在新疆的管制行動尋求支持,而不是真正的同情。中國外交部因此指責她「為恐怖主義行徑張目」,並拒絕為其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