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西亞律師卡克妮(Boutheina Karkni)於12月15日對外稱,該國中部城市凱羅安(Kairouan)法院上周裁定6名學生犯下「男男性行為」罪名成立,並判處最高刑罰3年監禁。據新聞網站 huffpostmaghreb.com 報導,其中一名被告因電腦內藏有「令人反感」的影片,被追加判罰6個月監禁。法院也頒布禁令,6人服刑期滿後,5年之內不得踏足凱羅安。
卡克妮是6名學生的辯護律師,據她稱,6名學生是被鄰居告發,於今年11、12月陸續被當局扣留,審問期間曾遭強迫進行肛門檢查。卡克妮形容,這是一次「極度嚴苛」的判決,她指上訴審訊將於2到3周之內進行。
這次判決凸顯了突尼西亞根深蒂固的恐同歧視,是令人震驚的例子。
判決引起人權組織不滿。 突尼西亞維權組織 Shams 強烈譴責了是次判決;該組織持續爭取政府修改將「男男性行為」列為犯罪行為的刑法第230條。國際特赦組織則指,在突尼西亞社會爭取同性關係無罪化的聲音愈來愈強烈之際,這次判決更加令人震驚,並凸顯了該國依然存在根深蒂固的恐同歧視。
人權監察組織總監 Amna Guellali 則指,刑罰還包括禁止6名被告進入凱羅安 ,等同驅逐,極為罕見。他形容判罰有如「中世紀禁令」,不符合突尼西亞的民主與人權改革進程。
突尼西亞在2011年「茉莉花革命」過後,民主與人權狀況整體有所改善;由4個當地公民團體組成、旨在促進民主改革的突尼西亞「全國對話機構」(National Dialogue Quartet)更獲得2015年的諾貝爾和平奬。此次重判6名學生,再次引發國內外對突尼西亞人權狀況的關注。
事實上,突尼西亞前司法部長 Salah Ben Aissa 公開支持廢除刑法第230條,卻因此在今年10月被撤職。突尼西亞內政部發言人 Walid Louguini 則為凱羅安法院對6名學生的裁決辯護,堅稱他們的工作必須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