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顧雛軍訴中證監,要求公開科龍案文件

刊登於 2015-12-09

格林柯爾集團創辦人顧雛軍。攝 : Imaginechina
格林柯爾集團創辦人顧雛軍。

出獄3年間一直宣稱自己無罪的格林柯爾集團創辦人、原科龍電器董事長顧雛軍於12月7日在其個人微博表示,由於中國證監會拒絕公開令他身陷牢獄之災的「科龍案」相關文件,他已將證監會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正式立案。

顧雛軍代理律師遲夙生稱,「這是訴證監會信息公開的第一案」。截至8日晚,中國證監會尚未對此事進行回應。

……法官告訴我這是正式立案,並告之我其後就是等開庭通知了。我堅信關於2.76億美元的偽造保函和以此偽造保函對科龍電器進行違規立案的黑幕就要真相大白了。

顧雛軍12月7日微博

現年56歲的顧雛軍早年曾在天津大學從事製冷理論研究,他於1988年發明了號稱節能環保的「格林柯爾」(Green Cool)製冷劑後,下海進入製冷行業。他一手創辦的格林柯爾集團自2001年開始,先後入主中國冰箱產業巨頭科龍電器和美菱電器,並依靠收購亞星客車和 ST 襄軸進軍汽車產業,在2004年形成旗下共有5家上市公司的「格林柯爾系」。

但好景不長,因涉嫌違規挪用科龍電器資金進行企業收購、違反證券法規等,格林柯爾系於2005年遭到中國證監會及廣東等省證監局的調查。顧雛軍於同年被捕,後於2008年因虛報註冊資本、挪用資金等罪獲刑10年,直到2012年提前獲釋。

出獄後,顧雛軍立即召開媒體會,頭戴寫着「草民完全無罪」的白色高帽,堅稱讓他入獄7年的「科龍案」有黑幕。他認為案件關鍵證據之一的銀行保函是偽造的,而證監部門正是以這份保函展開調查;他同時舉報證監會前副主席範福春等4名政府官員製造偽證。

今年6月,顧雛軍申請公開2005年證監會對科龍電器啟動立案調查程序的主席辦公會議參會人員名單、會議表決內容、會議紀要、立案調查理由及立案調查結論等文件,但證監會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

7月,顧雛軍起訴海信科龍(2006年被海信集團收購的原科龍電器)、海信集團等8個被告,要求賠償他本人及格林柯爾系直接經濟損失高達489.61億元人民幣,但廣東省高級法院於10月終審裁定駁回上訴。

在起訴證監會之前,顧雛軍還於11月24日將廣東證監局告上了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但天河區法院回覆稱,廣東證監局屬於證監會派出機構,管轄權屬於廣州市中級法院,顧雛軍須重新向廣州市中院提交材料。

6
根據《新京報》梳理,在公開報導中,中國證監會自1992年成立以來,至少有6次成為被告;不過,已公開審理的4起案件中,證監會無一落敗。

聲音

按照法律規定,涉密文件可以不公開,但是我們要求公開的內容主要是規範性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遺憾的是這些規範性文件也沒公開。到底有沒有黑幕,到底有沒有冤情,公開是最好的手段。

顧雛軍的代理律師遲夙生

訴訟、舉報都失敗了,沒有人理我。我生活在失敗中……沒想過(放棄)這個問題,所有的理都在我這邊,我在這個案子裏零過錯。從來沒想過放棄,我也快60歲的人,一個沒有信仰的人不可能活下去,我從小的信仰,真理就是真理。

顧雛軍11月接受採訪

中證監被訴案件

除顧雛軍案外,中國證監會還曾有另外5起被訴案件。2001年9月27日,證監會作出處罰決定,鄭州百文公司董事陸家豪因不在公司任職、不參加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不領取工資報酬、對公司業務不知情而作虛假陳述,判罰10萬元。陸家豪將證監會告上法庭,他表示對虛假陳述並不知情,所以不應該受罰。法院駁回了陸家豪的起訴,理由為起訴時已經超過了法定起訴期限。2007年,因未及時披露涉及10億餘元的重大訴訟、仲裁、擔保等事項,上市公司深圳和光原副董事長黃勇被證監會罰款20萬元。黃勇以證監會適用法律不當為由,將證監會告上法庭。但法院認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應依法維持。2008年12月3日,原深圳市深信泰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丁力業因不服證監會對其3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最終敗訴。2013年8月16日,光大證券自營部門發生交易系統錯誤,造成當天 A 股和股指期貨市場大幅波動。當天在市場尚不知悉的情況下,光大證券做出了借道 ETF 賣出股票和股指期貨鎖定虧損的措施。證監會認定存在內幕交易,光大證券被罰5.23億元,楊劍波等4名高管也分別受到警告、罰款60萬元及終身禁入證券市場等處罰。楊劍波不服,起訴中國證監會,該起案件一審、二審,楊劍波均敗訴,其訴訟請求均被駁回。今年3月,風神股份由於多項財務數據虛報,被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董事長王鋒被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8月27日,風神以及王鋒不服,起訴證監會、證監局正式被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該起案件還未開庭審理。(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新京報新浪網鳳凰網政事兒(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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