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巴黎氣候大會前,美國稱協議將不具法律效力

刊登於 2015-11-12

由於氣候變暖,阿爾卑斯山的阿萊奇冰川(Aletsch Glacier) 預計將會在2050年大部分消失。攝:Denis Balibouse/REUTERS
由於氣候變暖,阿爾卑斯山的阿萊奇冰川(Aletsch Glacier) 預計將會在2050年大部分消失。

美國國務卿克里(John Kerry)11月11日接受金融時報的訪問時表示,12月將在巴黎舉行的氣候會議將不會產生具有法律效力的減排條約。然而,就在10月中旬,克里還稱巴黎氣候大會將產生迄今为止最具雄心的決議。

但克里並非不認可氣候問題的重要性,他在11月10日在歐道明大學(Old Dominion)大學演講時強調,「我優先考慮氣候問題不只因為氣候問題威脅環境。氣候問題對美國的安全也是威脅,甚至對任何國家的安全和穩定都構成威脅。」

201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21次會議將於11月30日到12月11日在巴黎舉行,195個國家的代表將出席這次會議。巴黎氣候大會旨在達成具有法理效力的全球氣候協議,以替換1997年簽署的《京都協議書》。美國是《京都協議書》簽字國之一,但由於該協議並未要求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國中國減排,《京都議定書》最終未被參議院批准。

對我們和其他許多國家而言,我們希望巴黎氣候協議採用議定書或者條約的形式。這是對政治意願最強大的表達,也為未來提供了可預見性和可持續性。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的發言人

巴黎氣候大會的最後一輪談判已於上月結束。談判達成了草案,但各方在責任劃分等關鍵議題上仍有分歧。綜合各方表態,歐盟已許諾將在2030年前將目前的排放量相對1990年減少40%;美國則表示將在2025年前將碳排放量相對2005年減少26%到28%;而中國的目標是在2030年達到碳排放量峰值,此前中國僅表示將放緩碳排放量的增長。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11月初在聯合國關於氣候變化問題的會議上呼籲,現在是各方超越狹隘的國家利益、尋求妥協並建立共識的時間。他表示,有意義的協議應該是公正並有全球性的,巴黎氣候大會的成功必須體現在幾個關鍵領域,包括達成的協議須持久、靈活、植根於國際社會的團結、能有效應對迫切變化等。

2020
目前的對於各國減少排放具有法律效力的《京都議定書》只生效到2020年。

聲音

美國有違背國際協議的記錄。這回它再度超越自己了,居然說關於氣候變化的協議不具有法律效應。如果是這樣,為什麼它不把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擠出這個不公平的協議?還是說,這是出身民主黨的美國代表對愛投反對票的共和黨先發制人的方式?美國和伊朗的協定中克里有大量外交成績,他當然不可能是個輕佻的人。

金融時報網友Kandaswami Subramanian

事實上通常是發展中國家為了增長目標違背這些協議,總指責美國是對的嗎?

金融時報Anastasia

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全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補充條款。條約於2005年2月開始強制生效,截至2009年共有183個國家通過該條約。京都議定書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制定,其目標是「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以保證生態系統的平滑適應、食物的安全生產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2012年12月8日,在卡塔爾召開的第18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本應於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被同意延長至2020年。(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金融時報外交政策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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