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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決戰提前開幕,京東舉報阿里擾亂市場秩序

刊登於 2015-11-04

「雙11」大戰提前打響,京東日前舉報阿里逼商戶「雙11」歸邊擾亂市場秩序。端傳媒設計圖片
「雙11」大戰提前打響,京東日前舉報阿里逼商戶「雙11」歸邊擾亂市場秩序。

11月11日,近年來被眾多單身男女視為一個重要的「節日」。自2009年起,中國電商巨頭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購物網站淘寶網將這個「光棍節」包裝為「狂歡購物節」,在當天舉辦大型打折促銷活動,並引起其他購物網站效仿。經過6年的發展,「雙11」已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互聯網購物節,眾多網民紛紛選擇在「雙11」大量購物,使得當日的網購業務量達到全年峰值,各大電商企業也將「雙11」促銷視作一場「惡戰」。

「雙11」電商大戰將近,中國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於2日發布《關於規範網絡零售價格行為的提醒書》,要求網絡零售企業禁止使用「今日特惠」、「明天漲價」等帶有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誘導顧客購買,各企業應「樹立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意識」。

而各大電商平台之間的明爭暗鬥也已經悄然展開。3日,電商企業京東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已向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擾亂電商市場秩序」。京東表示,阿里在「雙11」促銷活動中脅迫商家「二選一」,如果參加阿里旗下「天貓」網購平台的活動,就不能參加其他平台活動。今年9月,工商總局曾宣布新規,禁止網絡零售平台限制商家參與其他平台的促銷活動。

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行為,使得在其他電商平台上購物的客戶無法享有公平的促銷優惠,損害了消費者權益;其行為還干擾了品牌商家在其他電商平台的營銷和推廣,損害了商家利益。

京東官方微信公布的舉報內容

11月4日,天貓「雙11」籌備委員會發言人芳婭對此回應稱,「市場難免有炒作,但不能總是停留在炒作上」,「市場需要公開公正的陽光下的競爭,做企業需要直面現實的擔當和勇氣」,「我們尊重實名舉報,但今天是雞實名舉報了鴨,説鴨壟斷了湖面。」

2014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總額達16.39萬億元,其中網絡零售額達2.8萬億元。不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3日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報告指出,2014年網絡出售的貨品中,超過四成是假貨。此外,工商部門在2014年共收到近8萬件網絡購物投訴,同比增長三倍多。該報告建議,應加快電子商務立法,完善電子商務監管,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571
2014年11月11日,阿里巴巴旗下的「天貓」購物平台當天的交易額達到破紀錄的571億元人民幣,這一天成為全球最大的互聯網購物日。

聲音

每年這時候都會爆出類似的戲碼,見怪不怪了。

某電商業內人士

去年號稱雙十一商標是他們的不允許我們參與!今年威脅所有賣家不得參與京東雙十一,而且帶着小瘋貓叫囂要「平京」,算是徹底恐懼了!敵人恐懼我們在笑!

京東 CEO 劉強東

雙十一從來就不屬於阿里巴巴,就像中國電商從來就不屬於阿里巴巴的一樣。雙十一永遠都是一個開放的節日。

阿里巴巴董事局副主席陸兆禧

「雙11」

11月11日,又稱光棍節,是流行於中國大陸年輕人的娛樂性節日,以自己仍是單身一族為傲(「光棍」的意思便是「單身」)。同時,這一天也是眾多為單身男女脫離光棍狀態而舉辦交友聚會活動的日子,因此又同時是脫光節(義為「脫離單身的節日」)。與此同時,也是各大商家(特別是線上購物)以脫光為由打折促銷的時期。阿里巴巴集團早在2011年11月1日將「雙11」、「雙十一」、「雙十一狂歡節」、「雙十一網購狂歡節」、「雙11網購狂歡節」等字樣註冊成了商標,意味着其他網站不能使用「雙十一」字樣,而「11.11」尚未被註冊。由於「雙十一」已經註冊成了商標,因此,在2014年11月,阿里、京東商城、蘇寧雲商、國美上演了一出商標註冊口水戰。京東稱,阿里試圖將「雙十一」以合法的方式佔為己有,有違公平競爭的原則,還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蘇寧易購也表示,阿里此舉「法律合規手段不義」;國美在線也表示,「雙十一」屬於全體網民,更是各大電商服務網民的共同機遇,不應該也不可能被誰壟斷。阿里巴巴集團CEO陸兆禧對此事做出了表示,稱雙十一永遠都是一個開放的節日,屬於一起努力的全體參與者。阿里註冊雙十一商標,主要是為了「保護好這個節日,避免被惡意濫用」。(資料來自维基百科)

來源:華爾街日報新聞晨報新華網全國人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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