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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報總編因妄議中央被除黨籍公職

刊登於 2015-11-02

新疆日報社主辦的新疆亞歐網。端傳媒設計圖片
新疆日報社主辦的新疆亞歐網。

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11月1日發布消息稱,對當地官方媒體《新疆日報》原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趙新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審查後,決定開除其黨籍、公職,收繳其違紀所得財物,並移送至司法機關處理。在關於趙新尉違紀的通告中,紀委部門首次使用「妄議中央」的表述,也是新版中共黨紀頒布後的首例。

趙新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重大工作方針、決策和決定,公開發表反對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論;故意作出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新聞工作部署相違背的決定;在反對民族分裂主義、暴力恐怖主義、宗教極端主義等重大原則問題上,言行不能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一致。

新疆自治區紀委11月1日發布的通告

趙新尉現年58歲,自2011年1月開始擔任《新疆日報》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並於今年5月28日接受新疆紀委調查。在新疆紀委本次的通告中,趙新尉的「嚴重違紀」問題涉及「妄議中央」、故意違背中央「新聞工作部署」,以及在「反對民族分裂主義」等問題上的言行與中央不一致等。但該通告並未指出其違紀問題的具體行為。

10月18日,中共中央分別印發新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被稱為中共十八大後「全面從嚴治黨」以來最新的「道德高標」和「紀律底線」。其中,《條例》列出的政治紀律「負面清單」裏首次出現了「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條目。10月19日,中共河北省委在傳達中紀委「雙開」前省委書記周本順的會議中,也首次提到領導幹部「決不能陽奉陰違、妄議中央」。

參與了上述兩項黨內法規起草工作的中紀委法規室主任馬森述在解釋這條新規時稱,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針政策時,已經「充分聽取有關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建議」,但有些人「當面不說、背後亂說」,「會上不說、會後亂說」,「台上不說、台下亂說」,這不僅「擾亂了人們的思想」,也「違反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中國政府歷來重視「正確的輿論導向」工作,在新疆這一敏感地區更是如此。而作為中共新疆黨委機關報《新疆日報》的總編輯,趙新尉違紀問題中的「違背中央新聞工作部署」也引起輿論關注。在此之前,中國官方媒體《人民日報》旗下的人民網總裁廖玒於8月底被立案偵查,有評論認為,或與人民網大力宣傳前央視調查記者柴靜製作的揭露中國霧霾成因的視頻報導《穹頂之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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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共133條、1.7萬餘字,包含6類違紀行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每一類均列出「負面清單」。

聲音

一將功成萬骨枯。一個英雄輩出的時代,也是民眾經受磨難的時代。雖說搞亂秩序的叫梟雄,恢復秩序的稱英雄,但最終都要民眾付出代價。平平淡淡才是真,最好不要瞎折騰。

趙新尉於2011年5月10日發布的騰訊微博

中國共產黨歷來強調民主集中制,強調批評和自我批評,強調要聽取批評和建議,強調黨內民主。對中央大政方針如果有不同看法,可以通過內部渠道提,這也是歷來的做法,但是不能公開發表,造成不良影響,更不能妄議。

中央黨校黨史部主任謝春濤

黨報姓黨,人民網也姓黨,在新聞宣傳和導向管理上與《人民日報》一個標準、一把尺子、一條底線……講政治是對《人民日報》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人民網的同志也不例外,如果政治上出了問題,後果比貪污腐敗還嚴重。

《人民日報》社長楊振武

趙新尉

男,漢族,山西靜樂人,1957年7月出生,1975年11月參加工作,1984年8月入黨。1986年08月至1996年10月,任新疆喀什地委辦公室正科級秘書、副主任、主任;1996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喀什地區行署秘書長;2000年12月至2005年02月,任疏附縣縣委書記;2005年02月至2005年03月,任喀什地委委員;2005年03月至2011年01月,任喀什地委委員、宣傳部部長;2011年01月至2015年04月,任新疆日報社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2015年5月28日,趙新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11月1日,趙新尉被開除黨籍、公職,並被移送至司法機關處理。(資料來自百度百科)

來源:新疆自治區紀委人民網中紀委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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