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中共頒最嚴黨紀 不可妄議「大政方針」

刊登於 2015-10-22

中共中央近日分別印發新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攝 : Feng Li/GETTY
中共中央近日分別印發新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據新華社10月21日消息,中共中央近日分別印發新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下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下稱《條例》),将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這兩大黨內法規於12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被稱為中共十八大後「全面從嚴治黨」以來最新的「道德高標」和「紀律底線」。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着形勢發展,該準則/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黨中央決定予以修訂。

中共中央關於印發新版《準則》、《條例》的通知

新版的《準則》由2010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修訂而來,內容從3600餘字精簡至8條共281字,但適用範圍從「黨員領導幹部」擴大到全體黨員,對黨員的道德要求也從「廉潔從政」擴展到「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

此外,原《準則》中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的「8個禁止」和「52個不準」中的許多內容被作為「負面清單」,移入修訂後的新版《條例》。

新版的《條例》將2003年版本的178條、2.4萬餘字修訂為133條、1.7萬餘字,刪除了舊版本中許多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條文重複的內容。舊版《條例》中的10類違紀行為則被重新整合為6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並列出每一類的「負面清單」,對黨員幹部禁止行為的範圍進行調整及細化。

政治紀律「負面清單」中新出現的條目有「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等。十八大後的反腐風暴中,「拉幫結派」、「對抗審查」等用語在中紀委對不少落馬高官的通報中出現過。10月19日,中共河北省委在傳達中紀委「雙開」前省委書記周本順的會議中,首次提到領導幹部「決不能陽奉陰違、妄議中央」。

組織紀律「負面清單」新增「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等。被認為導致前統戰部部長令計劃落馬的「西山會」便是由山西籍高官、商人組成的圈子,已獲刑的前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商人丁書苗等都是這個圈子的成員。

生活紀律「負面清單」將舊《條例》中的「與他人通姦」、「包養情婦(夫)」等提法擴展為「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新增「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等新條目。

8779
中共中央組織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中國共產黨黨員總數為8779萬名。

聲音

現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存在着紀法不分的突出問題,許多條款與刑法等國家法律規定重複。這實際上是降低了對黨員的要求,無法體現黨的先進性,導致了「要麼好同志,要麼階下囚」的現象。

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

過去常説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樣算做到,一些人並不清楚,現在條例中對此明明白白説清楚了,不能再打擦邊球。

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

誰手握着那張通往西山飯局的門票,似乎也就坐上了權力晉級的直梯。

調查記者羅昌平在《打鐵記》中描述「西山會」

中共黨內紀律處分

中國共產黨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警告是黨內五種紀律處分中最輕的處分,一般對在工作上由於經驗不足,或一時疏忽偶爾違反黨的紀律的,或對錯誤雖屬於思想品質方面,但錯誤性質和造成的後果不嚴重的,給予這種處分; 嚴重警告是黨內五種處分中的輕處分,但比警告處分要重,一般指黨員所犯錯誤性質和程度比警告處分嚴重,但構不成撤銷黨內職務(或無黨內職務又構不成留黨察看)處分,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撤銷黨內職務是指撤銷黨員在黨內經過選舉或由黨組織任命而擔任的黨的各級組織及其工作部門中的領導職務,適用於錯誤的性質、程度、後果和影響已不適宜繼續擔任黨的領導職務,但又不構成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留黨察看是黨的紀律處分中僅低於開除黨籍的一種重處分,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開除黨籍是黨內最重的紀律處分,主要是對那些犯了嚴重錯誤,造成很壞影響,給黨的工作帶來重大損失,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黨員,或者對犯了錯誤拒不改正,拒絕黨組織的批評教育,已喪失了黨性和黨的立場,背離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黨員的處分。(資料來自人民網)

來源:新華網新京報中國紀檢監察報南早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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