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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覆核立法會參選年齡 林鄭回應

刊登於 2015-10-13

2014年,黃之鋒在雨傘運動中。攝: Chris McGrath/ Getty
2014年,黃之鋒在雨傘運動中。

10月12日,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正式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將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參選人最低年齡從21歲下調至18歲。他指出,若覆核能夠成功,會考慮參與2016年立法會選舉。13日,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指,目前香港社會對18歲就可參選「似乎並沒有一個很強烈的訴求」。

即使代議政制無法徹底解決我們所面對的社會問題,但年輕人也不應離棄議會政治,而只留守街頭……黃之鋒總不能一世擔當學生領袖,而當這個身份不足以讓我呈現政治願景,或讓我嘗試實踐民主運動的革新論述,那倒不如親手拆掉所謂的學生光環。

黃之鋒

香港明年將會進行下一屆立法會選舉,出生於1996年10月的黃之鋒屆時仍未達到21歲的參選最低年齡。他12日發表兩篇聲明與感言,認為香港目前的選舉條例阻礙了18至20歲的年輕人擁有平等的投票權與被選舉權,希望通過司法覆核衝擊現有制度,喚醒更多年輕人參政。他已委託黃文傑資深大律師和梁允信大律師提交司法覆核。

黃之鋒在今年1月受訪時曾說過不會參選立法會,但在6月政改方案被否決後,他重新考慮了未來的發展。他在聲明中指,香港立法會議員平均年齡高達57歲,且議員「因循守舊」,議會呈現「老人政治」,他對此現狀很不滿。

他表示,希望能在進入立法會後繼續提倡「公投修憲、自決前途」的主張,將年輕的聲音帶進議會,實踐更進取的議會抗爭。他推算,香港將在2030年左右與中共談判2047年後的前途問題,認為要把握剩下的15年時間,「進取地回應中方壓迫」。

對此次司法覆核的結果,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與資深大律師湯家驊都認為勝算較高。何俊仁表示,香港1994年已允許18歲登記為選民,而參選門檻仍停留在21歲本就是沒有必要的。民主黨創會主席李柱銘也認同參選年齡與投票年齡的最低門檻應該一致。不過,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譚耀宗認為,18歲時心智尚未成熟,應該有工作經驗再參選。

黃之鋒表示,對司法覆核的兩種結果都有所準備。如果成功,他就會考慮明年參選立法會,但不會加入政黨或組黨;如果失敗,也希望此舉能激發更多21至29歲的人參選。但他亦判斷,司法覆核至少需時6個月,也有可能出現覆核成功,但仍趕不及參選的情況。

黃之鋒14歲時參與創辦學生組織「學民思潮」,2012年發起反「國民教育」運動,2014年又在歷時79日的雨傘運動中發揮關鍵作用。目前,他也面臨非法集會和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的控告,一旦罪成,最多可被判5年監禁。

18
法律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只要年滿18周歲,就可以參選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但需要年滿21周歲,才可以參選立法會議員。

聲音

我清楚知道,從「純潔」學生領袖變為考慮投入競選的參政青年,社會對我的印象將會徹底扭轉。

黃之鋒

現在(降低參選門檻到18歲)完全沒問題了,有公民教育,希望他們(年輕人)關注社會的事,由小學生就要開始了。世代不同了,我們應該與時並進。

民主黨創會主席李柱銘

他們(黃之鋒這一代)的心態和老一輩非常不同,所以我稱他們為變種人,是好的變種人,就像X戰警一樣……我認為這些變種人領袖不只是空想家。他們知道自己可能得不到想要的,但他們大多準備好繼續戰鬥。

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陳允中,2014年10月

香港立法會

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職權包括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以及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此外,立法會還有權同意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以及彈劾行政長官。目前的立法會為第五屆,於2012年9月9日選出,由70位議員組成,其中35位議員經分區直接選舉產生,其餘35位議員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立法會議員任期4年,立法會主席由立法會議員互選1人出任,現任為曾鈺成。立法會在會期內通常每星期三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公開進行,讓市民旁聽,行政長官亦會不時出席立法會的特別會議。(資料來自立法會網頁)

來源:紐約時報明報蘋果日報香港電台信報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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