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香港交易所(港交所)發布聲明,稱考慮香港證監會意見,決定擱置「同股不股權」的草案撰寫和市場諮詢的工作。這場由阿里巴巴上市所引發的、歷時逾兩年的「同股不同權」討論終於告一段落。
香港交易所發布聲明後,香港證監會主席唐家成表示,會尊重港交所的決定,並認為擱置「同股不股權」不會對本地金融市場創新帶來影響。
上市委員會亦決定,短期內聯交所不再就此議題作進一步探討。在適當時候,聯交所若然全面檢討海外公司的上市機制時,可能會重新審視第二上市這議題。
香港一直奉行「一股一票」的原則,即股東憑股份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按股份參加分紅。認為一股一票可以有效保障資本方利益。過去25年來,《上市規則》明文禁止並限制不同投票權架構。
不過,2013年阿里巴巴謀求香港上市時,這一規定卻成為阻礙。為保障馬雲及管理團隊的控制權,阿里巴巴一直採用「合夥人制度」。這一模式造成「同股不同權」,與香港「同股同權」的上市規則相抵觸。香港聯交所不願為此修改上市規則,最終阿里巴巴改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時阿里巴巴的市值達到2413億美元,這也是紐交所歷史上最大的IPO(首次公開募股)。
阿里巴巴採用的合夥人制度並非孤例。在雙層股權結構下,企業可發行具有不同程度表決權的兩類股票,從而保證創始人和管理層獲得更多的表決權。包括Facebook、Google在內的美國大型科技公司也多採用這一股權結構。
錯失阿里巴巴的業務後,港交所在2014年8月就「同股不同權」進行市場諮詢。今年6月19日,港交所公布諮詢結果。在綜合104份來自上市公司、專業團體的意見後,港交所認為,市場普遍支持修訂《上市規則》。此外,港交所稱考慮放寬不同投權架構企業在香港二次上市。 一旦落實,這將鼓勵阿里巴巴、百度等海外上市企業來港掛牌上市。不過,香港證監會隨後於6月25日稱,基於公眾利益,證監會董事局「一致決定不支持同股不同權方案」。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早前曾明言香港證監會是「大老闆」,最終需要按照「大老闆」的決定去做,因此此次港交所擱置同股不同權討論也在市場意料之中。但獨立股評人 David Webb 批評稱,港交所此前有意推行同股不同權,已顯露出其作為牟利機構和監管機構的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