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國記協共同召開「新聞道德委員會試點工作交流研討會」,要求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今年年內都要建立省級「新聞道德委員會」。包括中宣部、中央網信辦、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各省區市黨委宣傳部在內的輿論監管部門負責人員均參加了本次研討會。
在突發災難性事件的報道過程中,媒體對報道基調的把握、輿論導向的掌控上,卻暴露出不少問題:一些媒體缺乏主動引導輿論的能力,片面強調公眾知情權、輿論監督權,導致突發事件報道在立場上出現了這樣或那樣的偏差。
據新華社報導,所謂的「新聞道德委員會」從2013年就開始進行試點,至今已在中國19個省區市和單位試點,其目標是在「新形勢下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提升新聞隊伍整體素質」。研討會提出,各地委員會要落實「黨管媒體原則」,聚焦在「有償新聞、虛假報道、低俗之風、不良廣告、新聞敲詐」等問題,發揮監督約束作用。
就在不久前的9月15日,新聞出版等行業50家社團在北京聯合簽署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自律公約》,該公約第一條就是「維護黨的領導和國家利益,不發表或傳播損害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分析人士認為,中國政府向來重視「輿論戰場」,在各地增設新聞道德委員會是為了收緊對媒體的鉗制,試圖以整治新聞敲詐及假新聞這類違反新聞道德的行為為名,進一步對新聞媒體和網絡言論進行打壓與控制。
上個月,《財經》雜誌記者王曉璐被警方以涉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的罪名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他在中央電視台「認罪」時表示,後悔在「敏感時候發表對市場有重大負面影響的報導」,「給國家和股民帶來這麼大損失」,但並未承認傳播虛假信息。多個海外記者組織、人權組織都發表聲明,要求中國當局釋放王曉璐。亦有網民認為,央視作為國家電視台,這種未審先判的做法才是違反新聞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