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國國務院公布了被視為新一輪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共8章30條,涉及分類改革、現代企業制度、國資管理體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多方面,提出了國企的對應改革目標和舉措。有分析認為,意見可能推動新一輪國企併購重組浪潮。
國企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提升效率,分類監管。經濟雙周期壓力下,提升效率來保證增長是一條重要途徑。
改革人事制度:推行職業經理人制
此次改革直指現行的國企人事制度。2003年以來央企公示的高管人選中,來自於系統內部的占42%,來自國資背景的占47%,只有11%左右的人選來自於外部聘任,而國資委擁有中央企業負責人的任免、考和、獎懲權力。
根據意見,未來國企將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由董事會按市場化方式選聘和管理職業經理人,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
今年1月1日起,央企薪酬改革已在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和中國移動等72家央企中實施,改革後,年報顯示公司高管的薪酬大幅下調。
有業界人士認為,賦予董事會關鍵的用人權,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
國資委的權責調整:由管企業過渡到管資本
國資委的權責在新一輪國企改革中也得到調整。國資委是直屬國務院的部級機構,成立於2003年,代表國家監管國有機構,目前128間央企均在國資委管轄下。根據意見,國資委將由管企業爲主過渡到管資本爲主,將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權力歸還企業。此外,到2020年,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將升至30%,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區分商業類和公益類國企
根據該意見,未來國企將被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分類改革、監管、定責。商業類國企原則上應實行股份制改革,實現股權多元化,並着力推動整體上市。公益類國有企業的考核中則要引入社會評價。「誰出資誰分類的原則」則意味着地方政府可能在國企改革中擁有更大自主權。截止目前,中國已有22個省區市出台了國企改革方案。
信息公開平台和集團公司改制
爲了防範國有資產流失,意見中提到,未來將設立統一的信息公開網絡平台,及時準確地披露運營、監管、關聯交易、高層薪酬等信息,以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此外,政府也會建立健全的國有資産監督問責機制。
資本改革方面,意見首次提出了集團公司的整體改制。此前,國企多選擇剝離優質資產單獨上市,將不良資產留在集團公司,退休員工的養老負擔也多留在集團公司。雖然企業報表可觀,但實際經營狀況並未得到準確評估,集團公司會大量侵蝕上市公司的利潤。集團公司的整體改制或許會凸顯目前國企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