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職稱」是指一個人在其從事的職業中受認可的專業性等級,一般分為員級、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不同行業對應的職稱分布情況稍有不同,級別越高,待遇也就越高。
大陸9月10日教師節在即,國務院總理李克強8月26日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進行改革,包括將原本分設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統一為初、中、高三個級別,並設置正高級職稱,打破基層教師的「職業天花板」。以往在大陸許多地方,中小學老師最高職稱只能評到副高級,但此次改革後,他們將有機會評上正高級職稱,職業地位相當於教授。
最重要的教育資源不是樓房、不是課桌,是教師。
為解決1270萬中小學教師職業上升通道狹窄、以往職稱評審過於強調論文、學歷,以及評價由行政力量主導等問題,大陸自2009年起在山東、吉林、陝西等地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8月26日的會議標誌着這項改革正式在全國推行。
除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外,此次改革還包括三項內容。首先,對原有職稱評價標準進行修訂,更注重師德、實績和實踐經歷,並向農村和偏遠地區教師傾斜;其次,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評價機制,並公示結果、接受監督;第三,令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既確保受聘教師的工資待遇及時兌現,又鼓勵教師從中學到小學、從城鎮學校到農村學校任教。
李克強在會上表示,改革有助於保障基礎教育師資力量,並吸引優秀人才到農村、邊緣地區任教,從而推動教育公平。他又強調,教育公平具有「起點公平」的含義,是實現社會公平的基礎。
教育學者熊丙奇則指出,發達國家通常實行教師年薪制以及終身教職制度,而中國過去10年多都在強調打破教師「鐵飯碗」,引入合同制,并通過職稱將教師分出高低等級,令教師倦怠感增加。他認為此次改革能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功利化和行政化問題,但職稱制度本身就是行政評審體系,如果總體行政評價框架不打破,只是在一些操作措施上調整,將無法改變制度性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