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標準工時立法,僱主打工仔誰來埋單?

刊登於 2015-08-27

香港標準工時立法爭議持續,有報告指香港近73萬名打工仔每週工作逾51小時,而政府顧問研究則指,規定標準工時可致香港企業每年多損失逾100億港元。攝: Bobby Yip /REUTERS
香港標準工時立法爭議持續,有報告指香港近73萬名打工仔每週工作逾51小時,而政府顧問研究則指,規定標準工時可致香港企業每年多損失逾100億港元。

8月26日,香港標準工時委員會討論一份由政府經濟顧問所作的研究報告。該報告指,訂立標準工時將使香港34%的中小企業增加運營成本,近7000間企業會轉盈為虧,全香港企業受此影響,每年的薪酬支出將大增103.8億港元。這項測算結果的前提是,月薪1.5萬以下的員工,每週工作44小時,若超時工作須補償1.5倍工資。

標準工時委員會此前綜合了月薪、工時和超時補水三項指標,提出了討論標準工時立法的27種組合。其中工時的三個指標為44小時、48小時及52小時,超時補水比率為1倍、1.3倍及1.5倍。因此,此次政府測算中使用的,是最傾向支持立法的數據。這份測算報告還指出,薪酬大幅度增加不僅會給企業帶來壓力,也會影響到18.5萬僱員,因為若僱主以增聘人手來均攤每個員工的標準工時,就可能導致15.3%的減薪幅度。受此種影響最大的行業是零售、飲食、物業管理及安老院舍,其中安老院舍的薪酬增幅將達到盈利的一倍還多,導致大幅虧損。

部分行業的薪酬成本增幅較為集中於中小企;因薪酬成本上升而可能轉盈為虧的企業亦多以中小企為主。

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

標準工時委員會中的資方代表劉展灝支持報告說法,認為如果就標準工時立法,不僅會增加企業成本,影響競爭力,還可能使員工收入變相減少,甚至令這部份成本最終轉介消費者。但勞方代表吳秋北等反駁指,強調這種極端的情況是轉移視線和恐嚇基層勞工,現在的僱員長期被剝削,一百多億港元的超時補水中有不少本來就是僱員應得的報酬。會議爭論在網絡上亦引起不少反響,有網民評論指,這正說明了目前打工仔已經被僱主剝削了一百多億,這部份成本原本就不應該由打工仔來承受。

香港社會就標準工時進行立法的討論已持續多年。標準工時委員會自2013年4月成立至今已是第14次開會討論。 今年1月,委員會委託顧問進行的研究報告指出,香港有近72萬8千名打工仔每週需要工作51.5個小時,而據國際勞工組織統計,全球有101個國家設有法定工時限制,其中41%的國家規定一週的法定工時為40小時,其餘國家的每週工時則介於40到48小時之間。委員會今年8月的報告則指,香港只有不足三成僱主在合約中規定了超時工作的補償方法,且大多數以一比一補償,而全球71%的國家規定補水應為正常工資的1.25倍。

26日的會議後,委員會表示「原則上同意」,建議以立法的方式規定僱主及僱員在書面合約中需要寫明工作時數、超時工作安排及超時工作補償方法,但並無就具體的標準工時應為多少得出結論。2016年3月底前,委員會將向港府提交標準工時立法的最終報告。

58
香港標準工時委員會委託顧問提交的研究報告顯示,即使有合理的加班補償費,58%受訪僱員也不願加班。

聲音

每當論及勞工保障,總有人搬出獅子山下精神,認為打工仔不應諉過於政府,反要努力拼搏。然獅子山下精神早已過時,上一代能以勞力換來安居樂業;但現今年輕人同樣疲於奔命,無償加班,卻慘成「窮忙族」。漫長的工時剝奪打工仔社交生活、家庭生活和娛樂時間,甚至賠上健康,卻無出頭天。

香港社會民主連線秘書長陳德章

在探討工時政策的過程中,委員會會小心考慮各個因素,包括僱員超時工作的情況,以及委員會的建議對僱員、僱主、企業(尤其是中小企)、行業、整體經濟和勞動市場可能帶來的影響,以凝聚社會共識及釐定合適可行的工時政策方案。

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

現時中小企營運艱難,多年不變的工資顯然不是主因。百物騰貴,租金居首。年年暴升的租金才是中小企的主要負擔。若政府真心解決中小企的困境,要做的不是拖延標準工時立法,而是盡快實施租務管制,調控租金水平,讓中小企仍有生存空間。

香港街坊工友服務處

標準工時

標準工時是指僱員每日及/或每周的法定工作時數。標準工時立法是指政府為僱員透過制訂法例而訂立特定的工作時數,可按每日、每周、每季或每年而定。如僱員需要超時工作,僱主需要按法例規定之超時補薪比例來支付該勞工超時工作的薪金。國際勞工組織在1919年成立之初就制定了首份關於工時的國際文書。普遍來說,國際上對每周正常工時訂為介乎40-44小時不等,每小時的超時補薪金額不低於基本時薪的1.5倍。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香港勞工處)

來源:明報立場新聞經濟日報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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