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等被廉署起訴

刊登於 2015-08-02

香港廉政公署起訴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及另外兩名相關人士,指三人涉嫌行賄。攝 : Alan Siu/EYEPRESS
香港廉政公署起訴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及另外兩名相關人士,指三人涉嫌行賄。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重組前稱海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域化工)主席黃英豪及該公司兩名前董事,因涉嫌於2008年前後公司重組期間向董事局人員行賄,8月1日被香港廉政公署(下稱廉署)起訴,這宗調查超過四年的行賄案終於取得突破性進展。涉嫌行賄的另外兩人分別為香港恆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主席李兆基之子李家誠的岳父徐傳順,以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前高層尹應能。目前三人已獲准保釋,將於8月5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平時保守、穩陣,時機來到,你才能當「白武士」。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

身為香港律師及政協委員的黃英豪,於2008年金融危機前後「下海」,與徐傳順、尹應能成立公司Perfect Ace Investments Limited(PAIL)。該公司以「白武士」即協助者身份入股當時瀕臨清盤的海域化工,在與其達成重組協議後,於2008年完成交易,由黃英豪擔任主席,公司亦在次年更名為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香港資源)。廉署調查顯示,被起訴的三人涉嫌在重組期間向海域化工副主席兼董事許浩明提供作為PAIL顧問的合約,使後者行使PAIL或海域化工董事局的權力,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該條例主要適用於向公司職員提供利益以影響其執行職務的情況。

除海域化工重組案外,黃英豪亦被控涉嫌在2009年香港資源對金至尊珠寶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金至尊)5間附屬公司的收購中,讓留任香港資源執行董事的許浩明以180萬元港幣獲得1500萬港幣香港資源優先股的認股權,行使價僅為1港幣,帳面獲利超過千萬元港幣。涉嫌受賄的許浩明已於2014年8月病逝。

身為徐傳順姻親的香港富豪李兆基,曾於2009年以2000萬元港幣入股香港資源,協助後者收購金至尊相關資產。曾參與「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簽名活動、任中國深圳大亞灣核電站總審計師等職位的徐傳順,已於廉署四年前(2011年)開始調查此案時沽清他在該公司的股份。目前,市值5.4億元港幣的香港資源由黃英豪、尹應能分別持股約32%及5.4%。

15
美國傳統基金會2015年公布的最新全球經濟自由度報告顯示,香港在廉潔程度的得分比上一年下跌2位,全球排名第15位。

聲音

有錢人已經擁有一世用不完的財富,還要賺更多更多錢,有什麼意義呢? 身為律師,知法犯法,身敗名裂,何苦呢?

網友Gangsheng Zhang

如此小案查4年太久了吧。廉署即使夠膽查(有關特首梁振英的)五千萬,或許要查到2047(年)!

網友@Hunter HK

黃英豪

香港律師和企業家,太平紳士。1963年出生於香港,祖籍廣東台山。黃英豪祖父黃笏南是民族實業家,父親黃乾亨是香港着名律師。黃英豪早年留學英國,1992年,他得到中國司法部批准,成為第一個在中國設立辦事機構的境外律師事務所。1997年曾任臨時立法會議員,1998年被評選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1999年當選為第七屆香港青年聯會主席,2000年又獲連任。他擔任中國的社會職務還有全國政協委員、全國青年聯合會副主席等。除任香港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的首席合伙人外,黃英豪還收購了兩家香港上市公司金至尊和海域化工(更名為香港資源)。(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明報成報網蘋果日報立場新聞RTHK明報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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