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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涉「虐貓」,貓主人要求學校和公司回應,私德問題應否在公共體系解決?

「虐待寵物」的問題,法律、動物倫理層面該如何介入?

微博用戶「vseacuvuenm」發文指在香港科技大學就讀、現於騰訊公司實習的董姓女室友,上周趁她離港時虐待其愛貓。

微博用戶「vseacuvuenm」發文指在香港科技大學就讀、現於騰訊公司實習的董姓女室友,上周趁她離港時虐待其愛貓。網上圖片

端小二2019-05-03 發起

網民要求騰訊開除該名涉嫌「虐貓」的實習生,你認同嗎?

個人私德問題是否應該納入公共體系去解決?

「虐待寵物」的問題,法律、動物倫理層面該如何介入?

4月30日,微博一位名為vseacuvuenm的博主發文,舉報其室友虐貓,並將室友名字和身份曝光。其室友是港科技大學學生,同時亦是騰訊實習生。在微博內容中,博主公佈了監控拍下的虐貓視頻和自己與室友溝通對話截圖。她還要求騰訊公司與該名實習生終止實習合約。微博發出後,引起了不少網民的激烈討論。

據vseacuvuenm描述,在合租前,她就已將自己養貓的情況告知室友,並得到了室友「非常喜歡貓咪」的回覆。4月25日,vseacuvuenm出發去泰國旅遊,將貓託給室友代為照看。但在27日晚時,vseacuvuenm從客廳的監控中發現自己的室友在家中對貓咪進行踢踹、毆打,持續將近一個小時。她立即發微信聯繫室友。室友回應稱,是貓先在床上撒尿才打它,以此作為懲罰。

事發後,貓主人聯繫室友母親和騰訊公司,隨後,其室友私信其表示與公司HR溝通之後,願意承擔治療費用,並解釋自己打貓是「讓它對我有威脅感」。貓主人表示室友「毫無愧疚,從未真誠道歉」,對處理結果並不滿意,因此於30日晚上將此事在微博曝光。

貓主人要求室友全權負責醫療費用並公開道歉,同時要求騰訊公司對室友「立刻中止實習並計入黑名單」,要求香港科技大學安排心理疏導以杜絕更大的危害隱患,並表示「一家有社會責任感的公司和高等學府不應庇護如此惡劣行為的學生和員工,應該給予應有的裁決」。

有網友評論稱「虐貓」的行為是對於弱者的欺凌,「極其殘忍」,必須承擔相應的懲罰和責任;但也有些評論則表示「虐貓」的標準不一,相比於此前曝光的其他致死、致殘的「虐貓」行為,此次事件存在程度的差異,需要具體看待。

騰訊官方微博號回覆稱對此事非常重視,正進一步了解情況,如核實「將終止該同學的實習合同」並為其提供心理輔導。香港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官方微博也回覆稱,正積極了解事件,會向有關同學提供心理輔導,並呼籲愛護動物,尊重生命。

騰訊公司和香港科技大學的介入,為「虐貓」事件增加了爭議性。網友們紛紛就私德問題是否應該由公共機構介入解決展開討論。

Vseacuvuenm在微博中表示,此次的訴求並非通過威脅手段解決私事,而後期由於此事引出的對於公司和學校的不良影響「並非我方客觀陳述事實引起」,而是自己室友的「犯罪行為造成」。在中國動物保護法不健全的情況下,「法律約束不到的地方只能靠輿論的力量發揮波長」。

有網友支持貓主人的做法,為了公司口碑,希望騰訊開除該名實習生,並在招聘時「考慮員工心理問題」,為行業做出表率;但也有評論表示員工的心理問題不應成為公司招聘的限制,個人私德上的「小惡」不應該在社會公共體系中受到過度懲罰。截止發稿,騰訊和港科大並未對於此次事件做出後續更新。

另一討論則是關於動物保護法律的完善問題。

「虐待寵物」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事件,在台灣和香港都有先例。

2014年香港兩男一女由於當街將流浪貓「Miu Miu」踢至重傷,被判處16個月監禁。2015年,澳門籍台大學生陳浩揚將一隻名為「大橘子」的流浪貓虐待致死,之後殺害當地餐廳店貓「斑斑」,台北地方法院根據《動物保護法》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和35萬台幣罰金。

2017年台灣修改《動物保護法》,將故意殺害、傷害動物的刑責,從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兩年以下,同時飼主也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也不能吃貓肉、狗肉。

但中國大陸至今尚未出台動物保護法,吃貓狗肉等風俗亦在不少地區保留。但另一面似乎越來越多人開始對此種現狀感到不滿。據報導,2018年中國城鎮養貓人數已經達到2258萬人。「貓即正義」成為流行詞彙在年輕人中盛行。

一面人們越來越關注動物權益,但另一面愛貓正義也正在醖釀著一些新的危機。

報導,近期澳洲政府為保護原生物物種生態,擬在明年前完成2015年制定的毒殺200萬只野貓的目標。堪培拉政府表示,研究人員估計,貓咪已經導致改過至少22個品種的動物滅絕,需對其進行攻之。但此舉引仍激起網友憤慨。

此次事件亦反映出,「貓即正義」的邊界在何處,仍有待我們反思。

實習生被曝光「虐貓」要求公司開除,「虐待寵物」的問題,法律、動物倫理層面該如何介入,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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