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拉開酒吧的木門,腳踏五吋高跟鞋風風火火踩進來,見到我便忙不迭喊,「親愛的好久不見。」她搽著粉紅色的蔻丹,一頭過肩的金髮燙著合宜的捲度,髮梢末端透著些許歷經幾度整燙的毛躁,但掩不住她透出來的興奮神色。她坐下,説,你喝什麼。沒等我回答,她又說,前幾天這酒吧的酒保給了我一杯特製的馬丁尼,滋味好得,你要不要試試?
我說好。當然好。
認識她將近四年了。頭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還是個「他」。
在職場上,她以極為強悍的作風在業界聞名,偶然聽聞業界傳聞他在公司裏被稱作是——「那個講話開口總是帶刺的潑辣的惡毒老gay」;下一句接著的,則絕對是,「又能怎麼辦呢?他講的話偏偏是那麼一針見血,專案問題在哪裏都給他一句話說完了。」有一次則聽説他在外頭開會,全然不理會業界對正裝要求的潛規則,一襲入時的合身短褲,配上高筒的彩虹長襪與平底鞋,把所有工作成果不盡如人意的對口單位,罵過一輪罵到人啞口無言,摸摸鼻子回去重新做出合規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