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康橋性侵案後,如何直面智障人士的性與愛?

他們所接受的性教育是怎樣的?戀愛婚姻如何?性需要如何被滿足?又如何保護自己?康橋之後,我們探討這片常被忽略的敏感領域。

端傳媒記者 陳倩兒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6-10-28

84歲的林智芬與今年52歲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兒女黃佩華。
84歲的王佩與今年52歲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兒女林芳華。

「我們會講架,唔講點得?(我們會談的,不談怎麼行)」84歲的王佩一臉鬼馬,大笑,再偷看一下身旁的女兒。

女兒相視而笑,點點頭。今年52歲的林芳華,患有唐氏綜合症,健全人士的智商一般在90-110之間,芳華是52,屬中度智障人士。而母親說兩人會大膽談及的,是性。

即便對於健全人士來說,性教育也是讓人臉紅耳赤的尷尬話題。王佩說,在有智障人士的家庭中,性更是一個常常被忽略、低估、甚至故意逃避的領域。「他們識嗎?他們不懂這些吧?不用教啦。」這個媽媽不時聽到別的家長這樣說。於是有關性的難題撲面而來時,大家措手不及。

近來,香港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多年來非禮、性侵犯智障女院友的案件極大地震撼公眾。除了揭露政府監管不力,調查前院長及私營院舍的問題之外,我們也希望從另一個面向,了解智障人士本身——

他們所接受的性教育是怎樣的?戀愛、婚姻的現況如何?在長期與社會隔離的處境下,性需要如何被滿足?又如何保護自己?

而在照顧了女兒50多年的王佩看來,討論一切的前提是:不能迴避,不要把性當成禁忌。

智商只有52的芳華屬中度智障人士,進入社會工作後,不幸先後兩次遭遇性騷擾。
智商只有52的芳華屬中度智障人士,進入社會工作後,不幸先後兩次遭遇性騷擾。

什麼是性?什麼叫侵犯?遇到怎麼辦?

林芳華出生於1964年,是家中的第三個孩子,她的哥哥和姐姐都是健全人士。王佩記得,那時身邊從來沒有人聽說過「唐氏綜合症」,也沒有針對特殊兒童的社會服務。芳華出生後好幾天不開眼,她帶孩子去看醫生,醫生僅僅開出一瓶眼藥水。

於是養育的重擔,完全落在父母身上。父親做打麵師傅,王佩則辭掉工作,留在家裏。「她什麼都比較慢,我就跟著她一起慢咯。」唐氏綜合症的孩子吞嚥和發音都困難,手指關節不靈活,王佩就自己摸索著,長期餵孩子吃流質,買樂器給她練習手關節,每天和她對話練發音,等芳華到了青春期,這個母親又摸索著對她進行性教育。

「她還沒有來經期的時候,我就跟她說女生會出現這樣的狀況,男生和女生的身體有什麼不同,什麼部位不能給別人碰。」王佩說,她已經記不清具體年份,但很早就開始和女兒解釋:「什麼是性?什麼叫侵犯?遇到怎麼辦?」那個年代沒什麼性教育教材,王佩就利用電視,經常和芳華一起看電視劇,分析其中的男女關係。

王佩回憶說,在女兒成長的年代,智障人士,特別是女性,遭受騷擾和侵犯的情況很普遍,而當時的社會對這個問題非常輕視:「一些家長懷疑個女被侵犯,去報警,都沒什麼人理,不了了之。」

於是,王佩常常教育女兒,「遇到陌生人騷擾,要緊緊摟住自己,清晰地拒絕對方,然後還要認清楚對方的樣子。」女兒接收新事物比較遲緩,同樣的道理,王佩習慣不厭其煩地重複說,加深女兒印象。芳華後來從特殊學校畢業,開始進入社會工作,不幸先後兩次遭遇性騷擾。

「我將你的經歷分享出來,可以嗎?」我們坐在位於葵興的公屋裏,王佩輕聲問女兒,芳華點點頭。

不論男女,都要性教育,才能保護自己的子女。

母親王佩

第一次,是芳華在城市大學做清潔工時,連續兩天發現被一個男人跟蹤,第三天早晨,這個男人跟著芳華進了電梯,突然拿出三張一百元港幣,叫芳華跟他出去玩。芳華抱住自己,電梯一停下,她就衝出去,對男人說:「我在這裏工作,你跟我來吧。」男人落荒而逃。

第二次,是女兒在庇護工場工作時,工場所在大廈的一名管理員在她上班前攔住她,帶她去了停車場的一個暗角,詐稱因為她身上有違禁品,要搜身。芳華同樣抱住自己,不斷大聲說「沒有沒有」,後來有路人經過停車場,管理員知難而退。

「她真的保護了自己,而且好清楚記住對方的樣子。」王佩自豪地說,兩次事件,她都鼓勵女兒大膽向社工和警方說出真相,最終,前者無法查明,而後者的管理員,則被大廈解僱了:「我經常鼓勵其他家長,不論男女,都要性教育,才能保護自己的子女。」

智障人士的性:限制或是權利?

作為一位生於上世紀30年代的女性,王佩稱得上前衛媽媽。

什麼是人權?不是什麼大道理,就是生活中,你什麼都跟孩子交流,平等對話。

母親王佩

「什麼是人權?不是什麼大道理,就是生活中,你什麼都跟孩子交流,平等對話,不要成日覺得他們是智障的,就什麼都不懂。」林智芬這樣認為。

即使走到今天,許多家長、學校和院舍面對智障人士的性教育時仍大多採取迴避態度。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多年來一直關注殘疾人士的戀愛、婚姻和性權利,在2015年出版《有愛無陷——殘障者的情與性》一書,採訪了多個殘障者的故事。

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成員易穎華。
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成員易穎華。

該書的責任編輯易頴華對端傳媒表示,編採團隊曾經和一位先天兔唇、沒有耳朵的男孩的媽媽聊天,媽媽說自己害怕讓孩子接觸性場面,每次和孩子一起看電視,碰到男女熱吻或擁抱的場面,就伸手遮住孩子眼睛。小學三年級,男孩在黑板上畫了一個帶了胸圍的女生,學校老師馬上投訴母親,讓母親以後在家裏把剛洗濕的胸圍收起來。

家長永遠當殘障家人是小孩,好像不讓他們接觸就不會惹來麻煩,許多殘障人士甚至一直都是被『去性別化』地撫養的。

《有愛無陷——殘障者的情與性》責任編輯易頴華

「這個男孩後來20多歲了,有一次看電視,他忍不住跟媽媽說:『媽媽,我長大了,你不用遮,讓我看。』其實他們都懂,但家長永遠當殘障家人是小孩,好像不讓他們接觸就不會惹來麻煩,許多殘障人士甚至一直都是被『去性別化』地撫養的。」易頴華說。

智力健全的殘疾人士所面臨的情況尚且如此,對於智障人士,性就更是禁忌。東華學院署理院長及教授邱貴生多年來研究「殘障與性」,對此深有體會。

「大家會覺得他們蠢到死,根本不懂這些。我們照顧了他們吃、住,不去照顧他們的情感需要。但其實不要忘記,他們中只有極少數是嚴重智障者,七成多其實是輕中度智障,比較能夠自理。」邱貴生對記者說:「而所謂智障,只是他們沒有能力快速處理複雜問題,而對朋友和親密關係的需求,他們和我們是一樣的,都會有性的需要,都會因為自己有男朋友、女朋友而驕傲。」

83.2%
根據香港理工大學彭耀宗教授2014年的研究,對來自29個康復機構轄下230個服務單位的11452位智障人士的調查中,有32.1%為輕度智障,51.1%為中度,輕中度智障人士合共佔83.2%,16.8%為重度。

如果說王佩當年對女兒的性教育仍以「保護」為主,到了近年,香港不同力量亦開始探索,協助智障人士認識和滿足自己的性需要。2007年,香港社會福利署已經推出名為《性本自然》的智障成人性教育教材,當中就包括透過布偶教導智障人士自慰,滿足自身性需要。

而在2011年,家計會也推出相關的性教育教材套及教育網頁,除了一貫強調教育智障人士保護自己之外,內容也包括「戀愛的藝術」、「邁向美滿婚姻」、「親親密密——和諧性生活的準備」等。

這正正是邱貴生希望實踐的。數年前,他曾與一些社工機構合作推出性教育工作坊。邱貴生發現,課堂上智障人士很踴躍,有男生忍不住問:什麼時候才可以拖女孩的手。

家計會智障人士性教育教材套 -以智障人士戀愛、婚姻及性生活為主題的教材。
家計會智障人士性教育教材套 -以智障人士戀愛、婚姻及性生活為主題的教材。

「他們其實很渴望知道戀愛是怎樣的,什麼時候拖手、親吻、性關係。不過也要明白,他們和健全人士不一樣,不太會舉一反三,所以我們要將所有方面都清晰教育、指引他們。」

不過,可以接受這一觀念的家長並不多。「有些家長跟我說,邱教授你的觀念太前衛了,我們做不到。許多家長仍然認為,只要將子女shelter(庇護)起來就可以了,不要搞這麼多。」邱貴生說。

多年來研究「殘障與性」的學者邱貴生。
多年來研究「殘障與性」的學者邱貴生。

在家長、社會和法律縫隙中的性權利

對許多健全人士而言,戀愛或婚姻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對智障人士來說,這一切都奢侈而難以接近。

其實健全人士中,目前對於性、戀愛和婚姻也發展出很多種可能性,為什麼我們對於智障人士,就一定要這麼苛刻呢?

東華學院署理院長及教授邱貴生

一大原因是監護人的憂慮。對家長進行性教育工作坊時,邱貴生總嘗試讓家長們介紹智障子女認識。「但家長們腦中有很多等號,拍拖不是要結婚嗎,結婚不是要生子女嗎,生子女他們不懂帶,不是更麻煩嗎?」邱貴生鼓勵大家不要畫等號,例如結婚不一定等於生育:「其實健全人士中,目前對於性、戀愛和婚姻也發展出很多種可能性,為什麼我們對於智障人士,就一定要這麼苛刻呢?」

另一個現實的問題是,目前香港的殘疾人士院舍,無論津貼抑或私營,都採取男女區隔的管理模式,並沒有針對結婚夫婦而設的院舍。

2003年,基督教懷智服務處曾希望填補這一空缺,創新地開創「有情天地」小型家舍服務,為智障人士服務提供至少三年的家庭式的住宿院舍。然而,由於未有收到足夠的住宿申請,這個計畫於2005年就中止了。

另一服務殘疾人士的機構扶康會的服務總監麥潤芸介紹說,在扶康會轄下的院舍中,也有智障人士在院舍內表示互相「喜歡」。「我們的男女睡房是分開的,但活動區域共用,他們會約一起看電視,一起去庇護工場。」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處理?麥潤芸說:「我們會和他們輔導,解釋『喜歡』不一定等於戀愛或結婚,也要說明親密關係可能帶來的種種後果。」麥潤芸說,至今院舍內沒有院友因結婚而搬離。

在香港,結婚的智障人士確實寥寥可數。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居於院舍的智障人士中,95.2%從未結婚,而居住社區的智障人士中,這一比例更達至95.7%。

在難以擁有親密關係的情況下,性需要如何被滿足?

《有愛無陷——殘障者的情與性》一書中,化名阿強的舍監就表示,他曾目睹院友外出找性工作者而被警察帶走,有同性院友在院舍內發生性行為而差點被帶去醫院急症室。他也曾聽說,鄰近的院舍內,有男女院友意外懷孕,最終被帶往醫院做人工流產。

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在2015年出版《有愛無陷——殘障者的情與性》一書,採訪了多個殘障者的故事。
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在2015年出版《有愛無陷——殘障者的情與性》一書,採訪了多個殘障者的故事。

性只能偷偷摸摸,冒著風險而進行,而這一切,還很可能導致違法行為。

為保護精神無行為能力的智障人士,《刑事罪行條例》對於這一群體的性行為,有多項明確規定,例如:任何男子與一名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女子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任何男子如不知道亦無理由懷疑一名女子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則不會因與該女子非法性交而犯本條所訂罪行。

家計會教育主任陳潔凌表示,按照對法律條文的最嚴謹的理解,智障人士只有結婚後才能進行合法的性行為。但弔詭的是,他們要結婚,障礙重重。

智障人士的性與愛。
智障人士的性與愛。

在台灣,首個倡議殘障者與性權的自發組織「手天使」試圖為殘疾人士帶來另類服務。這個組織為重度肢體障礙者和視障者提供義務自慰服務,試圖喚起政府對殘疾人士性需要的關注。易頴華也是「手天使」的義工,她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在香港推廣殘障者性權的支援服務。

但由於法律問題,這一服務無論在台灣還是香港,都沒法提供予智障人士。在保護他們免受侵害之餘,如何正視智障人士的性需要,協助他們找到出路,仍然是懸而未決的問題。

(為尊重受訪者意願,文中王佩和林芳華均為化名。) (端傳媒實習記者 党元悅 對本文亦有貢獻。)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